危险场所分类
1、场所分类目的
场所分类是对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的场所进行分析和分类的一种方法,以便正确选择和安装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并把气体的级别(粉尘的级别)和温度组别考虑进去。
在使用可燃性物质的许多实际场所,要保证爆炸性环境永不出现是困难的;确保设备永不成为点燃源也是困难的。因此,在出现爆炸性环境的可能性很高的场所,应采用安全性能高的电气设备。相反,如果降低爆炸性环境出现的可能性,则可以使用安全性能较低的设备。
2、场所分类依据
世界各国对危险场所区域划分不同,但大致分为两大派系:我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分类方法,而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代表的其他国家则采用北美分类方法。
爆炸性环境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蒸气)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以下区域: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二、爆炸性粉尘环境
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以下区域: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长期连续或经常出现形成爆炸性环境的区域。
21区:正常运行时,空气中可能偶尔出现的可燃性粉尘云形成爆炸性环境的区域。
22区: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不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仅是短时间存在形成爆炸性环境的区域。
释放源及释放等级
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可能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地点或部位。
能向大气环境中释放可燃性粉尘的地点或部位。
注:1)爆炸性环境是由释放源而形成的。
2)场所分类是以释放源的释放量为依据的。
连续级释放源: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
1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2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偶尔和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注:区域类型与释放等级有关,通常,连续级释放源形成0区(20区)、1级释放源形成1区(21区)、2级释放源形成2区(22区)。